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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草)补贴对农户种植业生产行为的影响
摘要:

问题的提出中国西北部的黄土丘陵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结构和不合理土地利用方式,水土流失严重(WorldBank,2001)。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国家从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同时对参与退耕农户实施退耕补贴。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该工程一期(1999~2007年)着重于防治水土流失,扭转生态恶化的局面。2007年,中央政府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规定在现行退耕还林的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直接现金补贴。退耕还林(草)工程二期侧重于巩固退耕成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山仑,2011)。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对工程实施的绩效进行了评估,出版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例如陶然等,2004;徐晋涛等,2004;Feng et al.,2005;Uchida et al.,2005;Long et al.,2006;Wang et al.,2007;Michael,2008)。但是,这些研究主要着眼于退耕还林工程本身对生态环境以及农户生产和收入结构

作者: 汪阳洁;姜志德;王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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