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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相对贫困标准、测量与瞄准*——基于2018年中国住户调查数据的分析
摘要: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反贫困工作将转入缓解相对贫困阶段。本文根据贫困定义与标准的演进和对中国的现实考量,提出中国相对贫困标准的可行方案,并基于2018年中国住户调查数据进行相关测算,进而提出相对贫困的瞄准机制。本文建议制定一个包括收入维度与非收入维度的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在相对贫困初期阶段,可按照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分别确定城镇与农村的相对收入贫困线。在这一标准下,城镇与农村的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为11.12%和12.78%。对多维相对贫困的测算结果表明: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的多维贫困状况最严重,东部地区最轻微,且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贫困状况更严重,山区居民比非山区居民贫困状况更甚,少数民族地区比汉族地区更为贫困;分维度考察发现,就业困难是造成城乡居民多维贫困的首要因素,次要因素是在健康、教育和社会保障等维度上存在缺失,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也亟需改善;从贫困群体的特征来考察,多维贫困更多发生于女性、老年人、不健康者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本文建议采用区域与个体瞄准相结合、城镇与农村瞄准相统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并重的相对贫困瞄准机制。


作者: 汪三贵  孙俊娜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


关键词: 相对贫困  贫困标准  贫困测量  贫困瞄准